一、主要内容
承报单位编写的地方志资料年报,应包括主体资料、大事记资料、人物资料、专题资料、图片资料和附录资料共六项。
(一)主体资料是反映承报单位所在行业(事业)主要业务发展变化情况的资料。
(二)大事记资料是记载承报单位所在行业(事业)有重大影响的事件、事物的资料。
(三)人物资料是记载承报单位所在行业(事业)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事迹的资料。
(四)专题资料是记载承报单位所在行业(事业)发生的重大事项发展变化过程及其结果、影响的详细资料。
(五)图片资料是反映承报单位所在行业(事业)基本面貌和重大事项的照片、地图、规划图、示意图等资料。
(六)附录资料是承报单位及其所在行业(事业)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资料。
二、总体要求
(一)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采用记述体,编写人员要广泛收集资料,对资料进行综合、消化、考订,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进行编写。
(二)年报编写应贯彻存真求实的原则,实事求是地记载人、事、物的实际情况,既反映成绩,也反映问题;以全面、系统、翔实的资料性记述来反映人、事、物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过程,力戒空话和套话;记述重要事项时,适当反映与之相关的重要人物的情况。
(三)年报编写应做到“要项不缺、要素齐备’’。“要项不缺’’是指组成行业(事业)主体业务的各部分均不能遗漏。“要素齐全’’是指在具体记述某一人、事、物时,其基本的构成要素,如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必要的数据、原因、经过、结果等均应反映。
(四)主体资料、人物资料、专题资料应注明资料出处.注明出处的文字统一放在相关类目之后。具体要求如下:1、档案资料:应注明收藏单位、案卷号、目录号、全宗号、标题、作者;2、书籍资料:应注明作者、书名、页码、出版单位、出版年月;3、报(刊)资料:应注明报(刊)名、年月日及版次(期序)、作者、文章标题;4、音像资料:应注明作者、制作单位、制作时间;5、文件资料:应注明发文单位、时间、文件名、文号;6、网上下载资料:应注明网站(网址)、文章标题、作者、发布时间;7、口碑资料:应注明提供者姓名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职务,以及采访时间、地点、记录者;8、实地调查资料:应注明调查对象姓名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职务,以及调查时间、地点、记录者。
(五)地方志资料年报送审稿应包括纸质文本两份,光盘一张,《长沙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审查验收表》两份。光盘中的电子文本应与纸质文本一致,各项资料应按类别分别储存在“主体资料”“大事记资料”“人物资料”“专题资料’’“图片资料’’“附录资料”6个文件夹中。其中,“图片资料’’文件夹应包括数码格式的原始照片(不压缩)、含图片和文字说明的word文档两种。
三、六项资料的编写要求
(一)主体资料的编写要求
1、承报单位编写本行业(事业)的主体资料之前,应根据年度工作实际调整年报编写提纲,并报地方志工作机构审定。提纲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,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。
2、主体资料的基本内容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1)本行业(事业)开展主体业务的基本条件,如机构、
人员(领导情况以表格形式列出)、经费、基础设施等情况;
(2)本行业(事业)主体业务的管理情况,如重要决策、
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,相关政策、法规、制度的颁布实施情况等;
(3)本行业(事业)主体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,如业务进展情况、遇到的困难、解决的措施办法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;
(4)本行业(事业)主体业务相关的统计数据,变化较大的重点业务要有横向、纵向比较的数据;
(5)反映本行业(事业)特色、特点的资料,以及本行业(事业)发展变化中的典型事例,不宜在主体资料中展开记述或记述不够充分的,可以设专题加以记述;
(6)与本行业(事业)主体业务相关且必要的背景资料(说明主体业务发生及变化的时代背景、事件背景及政策依据的资料)、佐证资料(对主体资料加以说明,增强主体资料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资料)。
(二)大事记资料的编写要求
1、大事记选材应遵循“常事不记,非常则记’’的原则,入选的事件必须在行业(事业)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,具有资政、存史、育人的价值。
2、大事记的记载范围,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局级以上(含局级)单位机构设置以及辖属情况的变化;
(2)局级以上(含局级)主要领导人的任免;
(3)重要法规、方针政策的制定、颁布与实施;
(4)涉及全行业(事业)的重要会议的召开及通过的重要决定、决议;
(5)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;
(6)重大专项工作、活动的开展;
(7)重要基本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的兴建及竣工,重要项目建成投产;
(8)重要企事业单位成立;
(9)重大科学研究成果问世;
(10)重要的外事活动;
(11)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著名人士在本行业(事业)的重要活动;
(12)工作中的重大失误、重大事故、重大案件;
(13)其他重要的新生事物。
3、大事记采用编年体编写,个别跨年度事件,可以适当采用纪事本末体。大事记以年、月、日为序排列,一事一条。日不明者置于月末,称“是月’’;月不明者置于季末,称“是季’’;日、月、季均不明者置于年末,称“是年’’。
4、各承报单位提供的大事记,原则上每年控制在20条以内。
(三)人物资料的编写要求 _
1、人物资料的基本内容
人物资料包括人物传、人物录、人物表三种类型。
人物传,全面记述上一年度及以前去世的本行业(事业)中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生平事迹。
人物录,着重记述在世的本行业(事业)中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。
人物表,以表格的形式反映本行业(事业)中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基本情况。
2、人物资料的收录标准
收入年报的人物,应以对社会的贡献及影响大小作为收录标准。
以下人物可以记入人物传或人物录:长沙市党政正副职领导人,军队获军级以上表彰的立功人员,烈士,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,中科院、工程院院士;对长沙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;各行各业有突出成就的人物,如著名学者、科技工作者、教育家、企业家、能工巧匠等;全国性荣誉获得者,如全国道德模范.、全国优秀志愿者、全国精神文明标兵等;影响重大的受党纪国法惩处的人物。
以下人物可记入人物表:市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、省部级及以上先进生产(工作)者、全国三八红旗手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、省特级教师、湖南省和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家、市级及以上十大杰出青年、长沙市荣誉市民、以及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。
3、人物资料的基本要素
(1)人物传和人物录的基本要素包括:姓名,别名,性别,出生年月日(已逝者加逝世年月日),籍贯,学历,政治面貌,主要事迹(党政领导还要反映其在重大决策、措施、改革等方面所起的作用),主要成果(如学术思想、主要著作、革新成果等),曾获荣誉(反面人物则记判刑情况),社会评价等。人物传应介绍详细生平事迹。为使内容具体、生动,应重视收集反映人物特点的资料,尽量发掘有代表性的事迹细节及人物观点或言论。
(2)人物表的表栏设置要求清晰明确,内容包括姓名、别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(已逝者加逝世年月日)、籍贯、所在单位、政治面貌、荣誉项目(等级)、授荣(享受待遇)时间、事迹简介等。
4、人物资料的具体要求
(1)每篇人物传约为2000~3000字,每篇人物录资料约为1500字。
(2)传、录人物应提供照片,并在照片后面或数码照片文件名上注明姓名及提供者。
(四)专题资料的编写要求
1、专题资料的选题
(1)具有广泛性、综合性的重大改革;
(2)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技术或投资项目;
(3)影响较大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;
(4)较为复杂、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物、重大专项工作和重要活动;
(5)重大政治事件、重大案件、重大自然灾害。
2、专题资料的基本要素
(1)反映事件(活动)的专题资料,基本要素包括:事件(活动)发生的背景、时间、地点、涉及的单位或人物,及其经过、结果、影响等;
(2)反映事物的专题资料,基本要素包括:事物产生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、涉及的单位或人物,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,以及事物的现状、特点、影响等;
(3)反映重大问题的专题资料,基本要素包括:问题产生的背景(内外因素)、涉及的范围、解决的办法、措施、过程、结果及影响等。
3、专题资料的记述要求
(1)采用纪事本末体,以事件(事物、问题)发生、发展
为主线,突破年度界限,将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,完整反映记述对象始末。
(2)拓宽资料来源,重视运用口述访谈、社会调查等方法采集资料。
(3)在基本要素齐全的基础上,注意选取与所记专题密切相关的背景性、过程性、细节性资料,增加记述的深度和广度
(五)图片资料的要求
1、图片资料的基本内容
承报单位报送的图片资料主要包括照片、地图、规划图、示意图等。
2、照片资料的要求
(1)照片选材要求:主题突出,立意鲜明;注重反映工作、事件和事物,纪实性强,存史价值高;适当选取具有对比性的照片。
(2)照片质量要求:表现内容主次分明,画面层次丰富、清晰,构图美观得当。
(3)照片数量要求:主体资料按文字数量每1万字配5幅
以上,大事记资料配2幅,人物资料每人配大一寸证件照和工作照各1幅,专题资料每项配3~5幅。
(4)照片规格要求:数码照片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上,使用jpg文件格式;扫描图片像素在6 0 0万像以上,使用tif文件格式,扫描印刷品应去除网纹。
(5)照片文字说明应简明扼要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等要素齐备,并标在照片文件名上(受限制的标点符号用逗号代替)。
3、地图、规划图、示意图的制作要求
地图、规划图、示意图等须电脑制作,内容清晰、要素齐全、比例得当;地图应准确无误,具有权威性。
制图格式:AI或ETS转曲线。
制图规格:成品尺寸为26厘米×18.5厘米,版心尺寸为14.5厘米×21.3厘米。
图题:应标明时间、名称、事项等要素,标在图框外下方居中。
图序:应标在图框外左下方,须依据主体资料提纲的顺序排列,使用阿拉伯数字,中间用连接号“一”隔开。如:图2-5-1-6 。
图例:标在图框内的空白位。
图注:说明应简明扼要,另起一行标在图题下方,字号应比图题小1号。
(六)附录资料的要求
1、附录资料的基本内容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本行业(事业)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资料,如重
要文件、政策法规、工作报告、工作总结、重要会议纪要.专题汇报材料、调研报告、报刊资料、人物事迹材料,以及各类统计资料等;
(2)正式与非正式出版的反映本行业(事业)发展情况的
书籍、期刊、简报、宣传册等;
(3)反映本行业(事业)发展情况的音像制品。
2、附录资料可以是原始资料的全文,也可以摘录与记述主
题相关的部分内容。附录资料全文应尽量报送原件,摘录资料可采用复印件,并注明资料来源。
、附录资料应制作目录。